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3:51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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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限,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落实,为财政体制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概述

(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察右后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度《察右后旗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察右后旗财政局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考核和奖励管理办法》,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了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确保政府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成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充分利用上级财政和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意义、公开范围、公开形式以及财政工作公开的内容,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任感和使命感。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度印发了《察右后旗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察右后旗财政局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考核和奖励管理办法》、《察右后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以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用人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目标,通过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工作行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创新公开载体。在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原有媒介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旗政府门户网站、局内LED屏等媒介及时对财政非涉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缩短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

(二)完善公开内容。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和预算单位的知情权,不断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变化和需要,我局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对机关概括进行公开。对部门设置、工作职能等财政部门基本情况进行公开,便于群众更好的监督和办理事务。二是公开办事流程,政府采购审批、投资评审审批等办事流程进行公开,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和预算单位。三是对财政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对上级领导调研、各类活动、会议的实施、财政资金拨付、民生政策兑现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公开。对脱贫攻坚政策、工作动态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让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财政工作。四是对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对国务院、自治区、市、旗里制发的涉及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现行条例、规章制度及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五是对财政数据进行公开。及时在旗政府网站公开旗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上年度旗级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以简报形式将全旗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分析材料及时报送旗四大班主要领导、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为旗委、旗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和旗政府门户网站对2021年旗本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22年旗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在旗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有效的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对权责清单进行公开。严格依据经法制办核定公布后的107项行政权力责任履行行政职能,于2016年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对财政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公布,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22年,向市财政局和旗委、旗政府等部门单位上报信息149条。

(三)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察右后旗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察右后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各股室明确专人负责,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及时交由局信息中心通过旗政府网站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局信息中心负责统一受理,按照权责归属交由相关股室办理并形成书面答复,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及时进行答复。同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贻误信息公开工作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四)严格公开时限。坚持做到主动公开的事项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材料予以回复,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度,工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022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旗委、旗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完善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开拓进取,务实创新,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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