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5:29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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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情况

1、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以局办公室牵头,从信息起草、审核到信息发布,建立完整有序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2、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重点研究查找了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如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

3、抓好工作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并由各分管局长亲自审核把关,加强分管领域内的信息指导督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与质量。局信息中心负责对各股室、中心报送信息工作的考核统计,实行按月统计、年终考核的原则,根据年终完成情况,将对完成较好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并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

1、2021年政府预算和2020年政府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

(1)及时性: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及草案说明;

(2)完整性:已公开全旗和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收入、支出情况,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并对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重点事项做出相应说明;

(3)细化程度:政府预决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政府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

2、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已按要求完成公开。

(1)及时性: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

(2)完整性:部门预决算报表和有关说明,均已按预决算公开模板要求进行了公开。

(3)细化程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细化到了“款”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个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逐条说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动原因。

(三)信息报送情况

2021年,向市财政局和旗委、旗政府等部门单位上报信息140余条。今年8月,通过旗纪委监委三务公开平台政务和财务栏,对全旗惠民一卡通平台所发资金全部进行网上公开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旗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22年,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信息公开透明,二是运用好现有公开平台或新媒体平台等,实现人性化、便民化,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一是严格贯彻《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财政实际制定了《察右后旗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等信息。三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文件要求,及时分配资金和下达预算,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落实直达机制工作责任,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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