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察右后旗辖区内主要道路沿线硬化坟墓进行治理的公告
来源: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4 09:38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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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32011716805L/2023-059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24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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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对察右后旗辖区内主要道路沿线硬化坟墓进行治理的公告

按照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关于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察右后旗辖区内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硬化坟墓实施去除硬化部分治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察右后旗辖区内G55、G208、G5511、S105、G335、S314、白石线、四胜路、乌科线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硬化坟墓。

二、时限要求

请上述范围内的相关坟墓主亲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自行治理完毕。

三、执行标准

标准为:察右后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表中:去除硬化装饰物800元/座(包括重新立碑)。

四、有关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察右后旗辖区内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硬化坟墓主亲属尽快与坟墓所在地村委会联系,并办理拆除和补偿事宜。

(二)公告期满后没有治理的无主硬化坟,按照无主硬化坟处理程序,由相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相关佐证材料保全后统一治理,费用从补偿费中扣除。公告期满后仍不迁出的有主硬化坟,由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向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去除硬化装饰部分,治理费用从补偿费中扣除。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主要道路沿线新增坟墓,一经发现,予以强制拆除,所产生的拆除费用由坟主亲属承担。

五、受理部门

硬化坟墓主的亲属,要尽快到坟墓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登记,经民政局核实后依照补偿标准发放治理补贴。

咨询联系人:

民政局       廉  军  13789548002

白音察干镇   赵建成  13009531317

土牧尔台镇   张  辉  18547410049

大六号镇     王晓伟  18504740475

红格尔图镇   刘殿军  13789449606

贲红镇       智晨琛  18647403566

乌兰哈达苏木 哈登布和13847415755

当郎忽洞苏木 杜文渊 15848040111

锡勒乡       高慧宁  13150832111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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