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察右后旗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9-07 11:42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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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32011716805L/2026-00010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9-04
文号: 后政办字〔2026〕1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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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认真做好察右后旗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障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全旗畜牧业生产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扎实做好我旗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强制免疫病种共包含5类,分别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结合本辖区实际和流行趋势开展免疫工作,计划免疫病种包含以下: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羊三联、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强免病种及计划免疫病种全年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稳定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实现100%,全年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针对年内出现人间布病的村(点),严格按照畜间布病防控技术规程开展处置;对全旗存栏牛羊全面开展布病疫苗免疫,杜绝因免疫缺位引发布病疫情。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准备阶段(9月8日—9月14日)。重点开展政策宣传动员、业务技术培训,落实配套防疫经费,完成疫苗调运、防疫物资器械分发到位,夯实防疫工作基础。

2.集中组织实施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开展畜禽免疫注射、耳标佩戴、养殖档案登记建档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免疫任务。

3.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苏木乡镇开展村级防疫工作质量考核评估,开展查漏补缺,完成补针、补标,规范整理完善防疫档案,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各类统计表册。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全面做好本旗防疫工作自查验收,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上级督查考核各项准备。

三、工作要求

秋季是家畜集中出栏流动、动物疫病高发易发关键时期,抓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既是巩固春季防疫工作成效,也是完成全年防疫目标任务、推进畜牧强旗建设的重要抓手。各苏木乡镇、旗直各相关单位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推动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

(一)强化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各苏木乡镇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织密疫情监测网络,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观察员制度。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活畜禽交易市场、养殖集中区、候鸟活动水域、历史疫点嘎查村、毗邻外旗县区域易感畜禽监测巡查力度,落实专人定点观测,把监测责任压实到人,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执行“早、快、严、小”疫情处置原则,规范疫情报告流程,未经官方确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泄露疫情相关信息。

(二)抓实畜禽免疫防疫工作。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防疫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动物防疫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药”工作标准,督促养殖户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开展疫苗接种。持续执行月月补针制度,对新生畜禽、免疫时效到期畜禽及时开展补免,规范建立完善免疫档案,保障应免畜禽免疫率100%。

(三)严管畜禽调运,阻断疫病传播渠道。落实包片干部、基层防疫人员属地监管责任,动态管控辖区畜禽调入调出情况,严防外疫输入。未经旗动物卫生检疫检验中心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从外地引进调购畜禽;经审批调入的畜禽,必须严格落实检疫、隔离观察制度。

旗市场监管、卫健、农牧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监管,紧盯肉品流通、活畜禽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违法行为。对不明原因死亡畜禽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切断疫病传播链条,守护群众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

(四)做实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修订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优化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与实战演练,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做好物资日常管护。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落实到岗到人。一旦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第一时间响应、快速果断处置,力争把疫情控制、消灭在萌芽阶段。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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