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察哈尔右翼后旗乌兰哈达火山景区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9 17:00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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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32011716805L/2026-00008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文机关: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7-09
文号: 后党办字〔2026〕 7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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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印发《察哈尔右翼后旗乌兰哈达火山景区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乌兰哈达苏木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察哈尔右翼后旗乌兰哈达火山景区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察右后旗委员会办公室

察右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察哈尔右翼后旗乌兰哈达火山景区

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为整治旅游乱象,推动乌兰哈达火山提档升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抓紧开展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发展能力工作的函》及自治区文旅厅关于A级旅游景区提质增效、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开展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安全底线前置、游客体验优先、产业效益协同、经济赋能长远治理逻辑,针对乌兰哈达火山景区及周边交通道路、配套设施、关联产业,全区域、全要素开展联合整治。建立常态化生态管护与长效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推动全旗旅游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达成“3+1”工作目标(旅游体验好、文旅产业收益好、对经济发展贡献好、安全保障好)。

二、工作措施

(一)针对拥堵问题仍有反弹风险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实施道路硬件升级工程。在原有旅游专线基础上,新建22公里乡村公路,其中13.1公里位于自然保护区外,由旗旅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确保7月中旬完工;剩余8.9公里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由旗林草部门牵头,安排专人专项对接自治区林草局、国家林草局,全程跟进审批进度,及时上报补充材料及合规性说明,确保审批各环节无缝衔接、高效推进。(牵头单位:旅投公司、林草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二是提档改造停车场所。对现有停车场进行统一规划改造,落实常态化秩序管理,杜绝私设黑停车场。新增应急备用停车场,应对节假日、旅游高峰期车流激增问题。安排专职人员全天在岗疏导车辆、维护停车秩序,及时清理占道停放车辆。(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山乡美公司)

三是补强通信保障。由工信局牵头负责,与三大通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沟通,七、八月旅游旺季期间,在3号山、6号山、景区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区域增设移动信号车,保障信号畅通。(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四是更换完善指示标牌。 对景区内所有破损、模糊、褪色、错乱、缺失的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导览标识进行全面排查、统一更换升级。在景区各处显眼位置推行标准化标识,统一标牌样式、尺寸、色调、安装标准,实现标识规范统一、清晰醒目。新增火山地质科普、地貌成因、地质保护等解说标识。全面补齐安全警示、应急指引、便民服务、卫生间、停车场、出入口等功能性标识。(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文旅局、山乡美公司)

(二)针对商户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治措施:围绕商户经营、执法监管、安全短板、环境卫生四个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同步推进综合运营管理提升专项,构建“4+1”服务管理整治体系。

(1)在规范商户经营方面

一是重新规划调整摊位,实行分区管理。由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会同山乡美公司统筹辖区所有景点摊位整体规划,核定摊位总量、划定各摊位经营品类。所有固定经营摊位对招牌标识样式尺寸、场地布局规划、外观装修执行统一标准,不达标摊位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严禁违规占道、私设流动摊位。(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公安局、文旅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乡美公司)

二是严格明码标价,强化价格监管。全域对卡丁车、骑马等服务项目进行统一收费标准,并在经营点位显眼位置张贴完整价目。禁止口头报价、中途加价、隐性收费、拆分收费,全部服务项目、骑行时长、服务范围全部对外公示,主动接受游客与监管部门核查,价格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管局负责。(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2)在规范综合管理方面

一是统一行业规范标准。统一景区商户、游乐项目从业人员工装、标识,实现对外形象标准化;对景区保洁、保安、园区运维人员服务进行规范;沿街商户、卡丁车、骑马从业者统一着装、服务规范由属地苏木乡镇督促落实,山乡美公司负责提供标准工装。(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山乡美公司)

二是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常态化组织全员培训,统一服务礼仪、游客接待流程、纠纷基础处置方法。配齐饮水、休息、医疗应急等便民设施。细化各岗位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到人。(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山乡美公司)

三是建立投诉服务闭环管理机制。文旅局牵头会同旗委网信办,搭建景区统一投诉服务平台。景区电话投诉热线由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共同负责日常接听、登记;在景区门票背面、游客中心、游乐项目点位、停车场、沿街摊位等醒目位置张贴投诉渠道二维码、联系电话;游客购票后通过短信推送景区投诉反馈途径。实行工单登记、分流派单、限时处置、结果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行消费先行赔付。建立景区投诉应急处置工作群,简单纠纷由山乡美公司现场处置,超出处置权限、涉及多部门的复杂投诉,由文旅局统筹协调对应职能部门到场联合处置。(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网信办、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四是强化涉旅游舆情处置。旗委宣传部牵头,与文旅局、山乡美公司组建舆情监测处置专班,拟定引导方案,筛选“骨干力量+骨干公司(山乡美)力量”,采取“人工+技术”手段,严格执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4个媒体平台开展网络信息巡查。对发现的负面内容和存在舆情发酵苗头的内容,采取“专人负责巡查,网信负责研判,进行评论”的方式,进行评论引导,缓解游客情绪,化解舆情隐患。完成核处后,网信办将及时进行舆情处置反馈。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网信办、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与后勤保障。通过景区广播、指示牌、线上平台、短信提示、工作人员口头提示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宣传文明游览、合规经营相关要求。整治期间,统一规划执法车辆停放区域,公安部门加大景区现场执法力度,对寻衅滋事、强买强卖、违规经营等案件从严、从重打击,形成长效震慑。山乡美公司和属地苏木乡镇为相关执法人员提供后勤配套保障。(牵头单位:文旅局、旅投公司,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山乡美公司)

(三)针对部分业态安全存在短板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开展特种设备与游乐设施的安全整治。建立特种设备常态化核验管理制度,定期对观光车、骑马防护装备、卡丁车等各类设备开展年检、月检、日常巡检。建立设备每日巡检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实行“发现—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二是加强消防和草原防火巡查。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清理游客中心、民宿住宿区、商铺经营区等重点区域消防通道堵塞、杂物堆积等隐患,按需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组建景区专职防火巡查队伍,旅游旺季实行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巡护。(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林草局、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三是规范卡丁车、骑行投保与运营。属地苏木乡镇统一组织所有卡丁车、骑马经营者集中投保运营责任险。经营者全部签订安全权责协议,明确游客、经营者、属地监管三方责任。未投保、拒签安全协议的商户当场叫停经营。统一规划各景点骑马骑行、卡丁车专属运营路线,单个景点仅允许设置1处固定路线。

卡丁车全部安装限速装置,配齐标准头盔、护具。跑道两侧使用木桩搭配彩带全封闭围挡,严禁车辆驶入草原。

骑马骑行落实统一防护装备,统一骑行操作流程,统一骑行速度标准。所有经营马匹定期开展检疫体检,病马、烈性马匹禁止载客。强制为游客配备护具并要求全程佩戴。严控单次骑行人数,禁止多人同骑、马匹追逐竞速。(牵头单位:文旅局、旅投公司,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乡美公司)

四是完善极端天气与客流应急处置流程。细化完善大客流拥堵管控、极端天气景区关停、游客紧急疏散、突发险情处置等专项应急预案。在景区核心区域设立标准化医疗救助点,配备常驻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及专用救援车辆。(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卫健委、山乡美公司)

(四)针对基层执法保障不足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组建景区联合执法队伍。由旗文旅局牵头,统筹市场监管、公安、交管、林草、应急、城管、属地苏木乡镇固定人员常态化驻点执法,打破“一阵风式”短期整治,实现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常态化排查整治揽客乱象,严厉打击强拉游客、半路强制加价收费、路边强拉游客、尾随纠缠兜售、胁迫消费等行为。严禁在景区出入口、主干道、游客集散点围堵游客揽客,对上述问题由公安局牵头依法立案处置,从严、从重打击。(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城管局)

二是严格落实准入退出与动态管理机制。卡丁车、骑马经营严格准入审核,经营者资质、保险、安全协议、岗前培训四项全部达标方可经营。卡丁车、骑马经营者累计收到游客3次及以上有效投诉,保险到期后不予续保,同步责令停止经营。(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白音察干镇、乌兰哈达苏木、文旅局、山乡美公司)

(五)针对环境卫生需巩固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加大公厕与环卫设施配套力度。增加厕所坑位至340个,旅游公厕由山乡美公司负责,落实专人定时清扫消杀。(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山乡美公司)

二是开展全域环卫保洁。景区全域保洁由山乡美公司全权负责,加密巡回保洁频次,保证道路、观景台、休息区持续干净整洁。旅游旺季专项增配环卫保洁设备,实行全天候分区巡回保洁。(牵头单位:旅投公司,责任单位:山乡美公司)

三是常态化开展烟花、烟雾棒整治。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文旅、旅投、山乡美公司协同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景区全域非法售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烟雾棒行为。划分分片巡查路线,明确各路段固定巡查责任人。全域严禁售卖、燃放烟雾棒、网红烟花。(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旅局、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四是加强经营点位卫生治理和监管。景区内摊位、游乐项目经营区域环境卫生由属地苏木乡镇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门前卫生三包。全域垃圾统一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由山乡美公司统筹。商铺、餐饮门店卫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后厨、就餐区域卫生条件,督促从业人员常态化做好清洁消杀。(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乌兰哈达苏木、白音察干镇、旅投公司、山乡美公司)

三、组织领导

成立乌兰哈达火山景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 斌 旗委书记

王小君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候选人

副组长:孙燕杰 旗委常委、旗委办主任

富 坚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乔晓燕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叶 云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夏培宏 旗政府办主任

郭彩虹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提名候选人

岑海鑫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晓霞 白音察干镇党委书记

段建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吕 昌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 鹏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伟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哈斯毕力格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晓飞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白有源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昝玉平 旗水利局局长

李 霞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朱海龙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东烨 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贾敬源 旗交管大队队长

潘鑫刚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晓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书杰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李 腾 旗旅投公司董事长

褚宏伟 山乡美(察哈尔右翼后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专班办公室设在旗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文旅局局长兼任,统筹日常调度、台账督办、信息报送。原《乌兰哈达火山景区夏季运营监管专项工作专班》整体纳入本综合整治专班,作为现场执行工作组,接受统一调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将乌兰哈达火山景区综合整治提升作为重点工作,细化本单位履职细则,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专人在岗、履职到位,全力配合专班开展巡查整治、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协同执法

坚持常态化联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销号处置,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无缝监管的工作格局。联合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履职、文明执法,杜绝执法乱象。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优良环境

多渠道开展文明旅游、安全游览、合规经营宣传,全域公示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正面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游客文明出游,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四)规范信息报送,强化督导调度

各成员单位按周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台账、典型案例等资料;专班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及时上报旗专班领导。专班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力、问题整改滞后、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

(五)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

旗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纪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聚焦景区运营监管、联合执法、隐患整改、服务保障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纪律督查,重点监督工作人员在岗值守、履职尽责、执法规范、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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