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察右后旗2025年“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察右后旗2025年“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关于节水行动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0.395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为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为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81。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水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全旗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分行业确定节水目标,将节水目标分解到苏木乡镇,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加强监测监管,确保节水目标实现。(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宇盛供水公司、园区管委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工业、生活、服务业等取水应全面配备计量设施,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对于井灌区通过安装计量设施或“以电折水”进行取水计量。(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工信局、园区管委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限审限批。坚持把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地下水管理单元指标不合格的地区,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通过水权转让取得水指标等特殊情形外,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取用水。通过采取节水控水、水源置换等措施将用水量压减到管控指标范围内。(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三、突出抓好农业节水
(四)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立足“留住用好天上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存蓄保住土中水”,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农艺、品种、结构、机制“五节”的综合集成节水措施,加快推进全旗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实施项目工程节水,完成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达到19.8万亩。争取定点帮扶单位项目资金12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产保”模式,保障高标准农田相关设施设备有钱修、有人管,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和节水。(责任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五)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打造2个万亩片、10个千亩方,建设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重点示范马铃薯高垄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实施品种节水,推广小麦、马铃薯等作物,抗旱抗逆新品种2个以上,新增推广抗旱品种0.3万亩;实施结构节水,调减葵花、糖菜高耗水等作物0.5万亩;实施机制节水,推动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以精准计量和用水收费推进农业深度节水。(责任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提升价格杠杆节水机制。对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36.8万亩水地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落实落细、见行见效。坚持“以电折水”计量和水表计量取水相结合,对于不具备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机电井,采用“以电折水”计算水量,全面实现用水计量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井长制”工作,不断完善基础管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民用水协会或用水合作组织用水管水、协商定价、代收水费的职能作用。全面执行农业用水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价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农业节水工程改造和节水奖补。(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工业节水
(七)严控工业企业使用地下水。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强化企业自备井管理,对未经批准的一律予以关闭。要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建立用水计量、统计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工信局、园区管委会)
(八)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规模以上的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控企业的用水总量,将核定后的用水计划下达至各用水单位,加强企业落实计划用水制度的监督检查。同时规范计划用水的核定,对超计划用水的用户,实行累进加征水资源税,促使用水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降低单位水耗,提升节水水平,提高用水效率。(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工信局、园区管委会、税务局)
(九)推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以节水型企业蒙维科技公司为标杆,积极推动节水型企业创建,逐步建立“节水企业、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投资5568万元,实施土牧尔台精细化工区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现日处理污水5000吨。(责任单位:旗工信局、园区管委会、发改委、水利局)
五、促进城乡节约用水
(十)减少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总投资1200万元,实施白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自来水支管网8.6公里,更换安装供水计量水表3000块,城市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内。(责任单位:旗宇盛供水公司、住建局、水利局)
(十一)加强城区污水、雨水收集和再利用。实施白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高城区污水和雨水收集能力。加大与立源科技公司合作,生产的再生水实现循环利用,配置白镇周边工业企业用于工业生产,提高了再生水的利用率。(责任单位:旗住建局、住保中心、水利局、工信局)
(十二)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用好价格杠杆,严格执行城镇非居民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管控城市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用水,禁止道路、建筑工地使用自来水抑尘洒水。加大对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的日常监管和宣传力度,有效推动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的节水。(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宇盛供水公司、发改委、水利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加强农村牧区用水管控。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安排衔接资金320万元,实施红格尔图镇王丙村供水保障工程,3个自然村372人饮用水实现集中式供水,全旗农村牧区集中式供水户数占比达到69%以上。加强对农村牧区庭院浇灌和养殖用水管理,采取分片分时段、错峰供水等方式供水,优先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健全城乡用水价格机制。积极开展征求意见,制定出台《察右后旗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宇盛供水公司、住建局、水利局)
六、积极推进生态节水
(十五)坚持以水定绿,推进国土绿化节水。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等绿化措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恢复林草植被。针对我旗国土绿化空间造林地块不足和不宜种植需水量大的乔木林实际,重点安排以天然降水为主的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计划实施人工种草2万亩。始终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以雨养、节水为导向,严格控制需水量大的樟子松、云杉等乔木种植面积。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前提下可适当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的乔木,严格控制大规模种树。重点选择林木退化项目,计划实施乔木退化林修复0.2826万亩。(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十六)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加强与立源科技公司合作,签订协议,根据园林绿化面积和区域分布,对适宜的绿化区域配置使用再生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严控水面景观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责任单位:旗园林服务中心、住建局、水利局)
七、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
(十七)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根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精神,察右后旗涉及地下水超采区面积24平方公里,超采水量 342万立方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编制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按照自治区的时限要求,完成压采任务。(责任单位:旗水利局、农牧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贲红镇)
八、加大非常规水配置使用力度
(十八)加快污水处理厂到用水户间的输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白镇城区污水处理厂和蒙维工业园区的再生水管网建设,畅通再生水厂与用水户之间的输水通道。(责任单位:旗慕容水务公司、住建局、发改委、园区管委会)
(十九)强化非常规水源综合利用。不断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把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积极推进再生水就近利用,在工业、农业、生态、市政杂用、园林绿化等领域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完成非常规水下限利用量。(责任单位:旗水利局)
九、促进节水市场蓬勃发展
(二十)发挥水资源税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要求,对同一用途取用水,地下水税额标准高于地表水,再生水不收税。除农业生产、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直流式冷却取用水外,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的,税额标准按照同类型取用水标准的2倍征收,对超计划用水的用户实行累计加征水资源税。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的,按照同类型取用水的税额标准的4倍征收。(责任单位:旗税务局、财政局、水利局)
(二十一)推动节水器具改造。加大对节水设备的投入力度,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换代。对于落后、低效的用水设备,加快淘汰速度,确保节水装备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同时,鼓励老旧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和使用效率,实现生活品质和节水效率的双提升。(责任单位:旗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
(二十二)积极推动人工增雨新技术应用。积极开展增雨作业,为农牧业抗旱和防沙治沙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持。(责任单位:旗气象局)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管城乡必须管节水”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节水行动各项任务见行见效。同步建立跟踪、调度和通报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对进度缓慢的予以全旗通报。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向上级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支持节水行动有关政策,重点在水源地建设、农业节水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再生水利用配置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我旗节水行动资金投入。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宣传教育载体,普及节水法律法规,传播节水理念知识,开展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从娃娃抓起、从细节入手,促成全社会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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