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察哈尔右翼后旗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察哈尔右翼后旗农村牧区供水
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实现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是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专业化服务水平、保障农村牧区供水可持续运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用水需求的重要举措。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牧区供水“3个10”创建的通知》(内农水〔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旗农村牧区供水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旗农村牧区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以县域为单元,全面推行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最大程度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聚焦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农村牧区供水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我旗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任 力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陈治国 旗水利局局长
成 员:袁 慧 旗政府办副主任
郭彦平 旗财政局局长
王 江 旗发改委主任
吴俊生 旗卫健委主任
戚利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谢文君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白有源 旗林草局局长
朱海龙 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后旗分局局长
戴志军 旗税务局局长
赵东辉 旗水利局副局长
李 君 察哈尔右翼后旗宇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 立 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武 科 内蒙古华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经理
王 兵 察哈尔右翼后旗鸿泽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巴特尔 白音察干镇长
赵志成 土牧尔台镇长
张 珍 红格尔图镇长
张喜旺 贲红镇长
那 军 大六号镇长
逯海平 当郎忽洞苏木长
孙建国 乌兰哈达苏木长
刘 龑 锡勒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治国,副主任由赵东辉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领导和统筹推进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分析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旗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总体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旗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资金;旗发改委负责落实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水价成本核算、监审、价格听证等工作,推进水价改革;旗卫健委负责做好农村牧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用地要素保障工作,配合旗水利局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安排乡村振兴资金用于建设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及项目入库等工作;察哈尔右翼后旗宇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理,提供城乡供水服务;旗林草局负责落实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占用林草地要素保障工作,配合旗水利局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林草地审批手续;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工作;旗税务局负责农村牧区供水运营公司的税务管理、指导;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全旗农村牧区供水技术服务、专业指导等具体供水服务工作;内蒙古华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鸿泽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分片负责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定期巡查、维修养护等;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供水保障,监督村委会履行管护职责等。村委会(用水协会)负责做好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协商定价、水费收缴、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四、实施程序
(一)实施范围及统管主体
1、实施范围。全旗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纳入旗级统管范围。城区供水管网延伸的农村供水工程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
2、统管主体。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的思路,确定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服务中心为我旗县域统管实施主体,对全旗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实行“1+N”(“服务中心+专业化公司+苏木乡镇+村委会”)四级运行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
(二)实施内容
一是白音察干镇城区供水管网延伸的6个农村供水工程,由察哈尔右翼后旗宇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二是未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在明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饮水安全属地主体责任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服务中心+专业化公司+苏木乡镇+村委会的模式实行县域统管。
(三)分级管理
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管理包括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护、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及管水员管理等。农村牧区供水设施(设备)实行分级管理。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服务中心为全旗农村牧区供水管护主体,依托专业化公司负责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做好维修养护等。集中式供水工程以村口总水表为界,由专业化公司负责村口总水表以上供水管网和供水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安全饮水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供水保障,监督村委会履行管护职责等。
村委会(用水协会)是村级供水设施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协商定价、水费收缴、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等工作。村委会(用水协会)负责村口总水表以下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等。
农村牧区集中式供水用水户内设施(设备)由用水户自己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分散式供水设施(设备)由用水户自己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四)维修养护
1、统管单位要搭建专业化运维队伍,负责对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规范维修养护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及时解决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群众需求。对全旗农村牧区供水分片管理运维,将全旗8个苏木乡镇的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分成南北2个片区,北片包括土牧尔台镇、红格尔图镇、当朗忽洞苏木、乌兰哈达苏木,南片包括白音察干镇、贲红镇、大六号镇、锡勒乡。北片由内蒙古华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负责运维,南片由察哈尔右翼后旗鸿泽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维。每个运维公司配备专业管护人员,负责对全旗农村牧区供水设备开展定期巡查、专业操作、管养维护、应急维修等各项专业化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每处农村牧区供水工程都有人管护,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实现及时响应。
2、农村牧区供水设施(设备)维修,村口计量以上设施(设备)由专业化公司负责维修养护;村口计量以下设施(设备)由村委会(用水协会)负责维修养护。专业化公司维修养护资金使用中央、自治区农村牧区维修养护资金和维修养护基金。村委会(用水协会)维修养护资金从水费中提取。
3、设立维修服务电话。在水质、水量出现异常时,及时拨打维修服务电话,可提供技术、维修服务,切实保障农牧民用水需求。
(五)水费收缴
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牧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水价。
白音察干镇城区供水管网延伸的6个农村供水工程,由察哈尔右翼后旗宇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费;未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工程,以村为单位推进水费收缴工作,按水价标准,核算当月水费金额,由村级管水员完成水费收缴工作。
供水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运行维护成本水价,有条件时应达到全成本水价。水价由旗价格管理部门组织听证后确定或执行政府指导价。供水水价包括电费、管理人员工资、维修养护费等。
(六)供水水质
农村牧区供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旗水利局要加强对农村牧区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旗卫健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做好农村牧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抽检、监督工作,每年抽检次数不少于1次,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实施政策、运行管理等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农村牧区供水县域统管顺利实施。
旗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旗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各有关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成员单位要加大政策要素保障,积极配合,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二)加大指导考核。切实做好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管理的统筹指导,建立监督考核和指导机制,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要加强指导培训、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管,确保统管方案落到实处。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意见,要及时报告处理。
(三)保障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旗财政局将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和运营管理费用足额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发动,通过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报道县域统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正视群众反映问题并及时处理,正确引导,化解矛盾,减少负面舆情。加强典型经验的凝练总结,及时推广县域统管好的做法,强化交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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