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促进民宿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察右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10 16:44 作者:察右后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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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察右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印发了《察哈尔右翼后旗促进民宿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后政办字〔202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17年住建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了《民宿产业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为促进全旗民宿产业发展,报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牵头起草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参考其他地区和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以人民政府办公名义印发。

二、制定意义

近年来,全旗民宿产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热点制定出台符合当前实际、适应发展需要、反映群众意愿,具有战略性、可操作性的乡村民宿发展政策文件尤为紧迫和必要。《指导意见》制定促进全旗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助力打造美好乡村升级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确民宿产业发展方向,规范经营行为,厘清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形成发展工作合力。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本优越的区位、便捷的交通和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以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实现乡村振兴

二是明确基本原则。提出规划为先,生态优先业态融合政府引导以农为本5项乡村民宿发展基本原则,强调了导向管理、方向引导,体现了乡村民宿的基本发展思路。

三是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民宿发展政策,落地民宿标杆项目,全面布局启动全域旅游宣传工作。计划到2026年打造精品民宿品牌30个以上,民宿院落150个以上,床位数2000个以上,大幅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区域知名、北方知名、国内知名的品牌复合结构。

是明确设立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民宿产业基本要求与评价》等法律法规,确定经营主体经营用房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从业人员、规范经营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解决了乡村民宿规范经营的难题

五是明确审批流程。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由乡村民宿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由村委会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提交苏木乡镇政府,苏木乡镇政府实地踏勘并提出意见后提交乡村民宿发展主管部门(文旅局)备案民宿项目建成后,旗文旅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民宿实行联合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核。

是明确组织保障。根据民宿产业经营实际,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嘎查村苏木乡镇分级审批,相关部门联合管理的工作方式。加强对民宿产业的金融支持人才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助力民宿产业业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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