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使用农用地膜的政策解读
来源: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3 10:10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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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进一步防控耕地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全面落实“五大任务”,深入推进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地膜相关工作的通知》(乌党农牧组办发〔2023〕5号)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广使用厚度0.012㎜及以上厚地膜。按照自治区、市决策部署,积极倡导农民们要科学使用地膜,履行回收义务,使用厚度在0.012毫米以上地膜。旗市场监管局、农牧科技局、各苏木乡镇要积极相互配合,加强市场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厚度0.012㎜及以上地膜,禁止使用低于0.012㎜以下地膜,提高农民应用新地膜的积极性,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二、全面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市级下达给我旗3.6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和3.47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任务,各苏木乡镇要按照分解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25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120元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保质保量完成下达任务。经过专业部门测算,使用以上两种地膜,具有更好的保墒保水保温的效果,利于回收捡拾,不但可以适当降低种植成本,而且会适当增产约3%-5%。

三、严格补贴对象和程序。订购时间需在4月15日前完成。补贴对象为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者。采取先买后补方式,使用者需持发票原件到所在嘎查村如实申报使用面积,申报者使用地膜的规格、种类和面积以及相关票据的真实性需经嘎查村确认无误后,将汇总表由嘎查村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到苏木乡镇,乡镇对嘎查村级核验工作进行监督,确认无误,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由乡镇将补贴数据汇总报送至旗农牧科技局。农牧科技局根据上报的信息组织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面积不低于覆膜面积的30%,抽查户覆盖全乡镇30%的嘎查村。抽验合格后,通过一卡通方式拨付补贴资金。

四、做好废旧地膜离田回收工作。积极做好春播前废旧地膜回收离田工作,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点,采取多种方式实现全域回收加厚地膜,积极拓宽废旧地膜无害化渠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回收”原则,严格执行农膜种植登记备案、缴纳每亩30元保证金等有关制度,“签订一协议、一告知和一承诺”,即由行政村与种植户签订“农用地膜使用、回收、监管协议”和告知书,种植户签订农用地膜使用处理承诺书,压实农用地膜回收责任。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等补贴资金发放与废旧地膜离田相挂钩,对未采取残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缓发或暂停补贴资金。

五、做好重点区域地膜使用监管。各苏木乡镇要多措并举,重点加大对二广高速、208国道、集商公路、乌科路等重点路段两侧和区域内的地块地膜使用调控,引导农民全部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切实改善重点路段和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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