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广泛征求项目周边相关利益者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诉求,现将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拟决策事项名称: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拟决策事项提出背景:随着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主题,产业园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承载地和增长极将跨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国家、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要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加快园区调整整改的步伐,科学确定园区的产业定位、支持重大基础研究与创新,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将各类园区建设成为新兴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引领地方走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产业转型和产业升级发展要求,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9〕2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工信发〔2020〕54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乌兰察布市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内机编委发〔2021〕26号)以及《内蒙古产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等要求,按照“一园三区”建设,原规划中的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及产业布局已不能满足产业园未来的发展需求,为实现乌兰察布产业园未来产业集聚、生态环保、绿色安全的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指导产业园产业项目的落地与实施,重新编制《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
联系人:姜小荣联系
电话:15248076634
电子邮箱:jcyqgwh@163.com
(2)评估单位单位名称:内蒙古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办公楼A4座
电话:18504812229
邮箱:1010861238@qq.com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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