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保留理由 |
有无便民措施 |
立法进程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盟市级 |
旗县级 |
乡镇级及其他 |
||||||
1 |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开具劳动关系证明 |
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
旗县人社局 |
用人单位 |
√ |
确定用工主体 |
||||
2 |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开具医疗诊断证明 |
证明伤情 |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
旗县人社局 |
救治医院 |
√ |
确定工伤的主要依据 |
||||
3 |
拟占用草原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草原作业许可证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6、37、38条,《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 (内农牧规[2015]1号) |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
旗县兽医局 |
乡镇政府 |
√ |
√ |
||||
4 |
完税证明 |
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登记、转让 |
内蒙古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自然资源局 |
税务局 |
√ |
√ |
||||
5 |
中小学学生在外就读转学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居住证等有关证明 |
用于学生由于家长外出务工等原因,孩子需在外就读。 |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借读地 学校 |
户籍地教育局 |
√ |
方便外出借读学生,有助于户籍地教育部门统计在外就读学生情况 |
有 |
|||
6 |
小升初在外就读需开具户籍证明、居住证等有关证明 |
防止学生小升初辍学 |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户籍地教育局 |
就读学校 |
√ |
了解小学毕业生升学情况 |
有 |
|||
7 |
公民变更民族成分 |
公民变更民族成分 |
《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旗县市区民委、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派出所 |
√ |
方便各族群众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变更民族成分。 |
||||
8 |
在校生证明 |
低保审核 |
《关于进一步推进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15﹞32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
学校 |
√ |
√ |
核实家庭收入 |
|||
9 |
婚姻证明 (无配偶证明、配偶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
核实身份 |
《关于进一步推进低保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15﹞32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
卫健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 |
√ |
√ |
审核家庭成员身份 |
|||
10 |
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就读证明 |
高考招生及核查高考移民 |
《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教育局 |
学校 |
√ |
有效核查是否高考移民 |
||||
11 |
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户籍证明 |
高考招生及核查高考移民 |
《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教育局 |
派出所 |
√ |
有效核查是否高考移民 |
||||
12 |
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居住证明 |
高考招生及核查高考移民 |
《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教育局 |
乡镇社区 |
√ |
有效核查是否高考移民 |
||||
13 |
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工作证明 |
高考招生及核查高考移民 |
《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教育局 |
工作单位 |
√ |
有效核查是否高考移民 |
||||
14 |
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缴纳社保证明 |
高考招生及核查高考移民 |
《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教育局 |
社保局 |
√ |
有效核查是否高考移民 |
||||
15 |
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纳税证明 |
高考招生及核查高考移民 |
《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教育局 |
税务局 |
√ |
有效核查是否高考移民 |
||||
16 |
经信委同意书 |
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和自治区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工商、环保、交通、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的相关管理工作。 |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
农牧局 |
工信局 |
√ |
需提供 |
||||
17 |
公安局备案 |
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和自治区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工商、环保、交通、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的相关管理工作。 |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
农牧局 |
公安局 |
√ |
需提供 |
||||
18 |
种畜禽原始系谱复印件;引进种畜禽须出具农业部批准引进审批复印件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种畜禽原始系谱复印件;引进种畜禽须出具农业部批准引进审批复印件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农业部 |
√ |
需提供 |
||||
19 |
发改委项目批复 |
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畜禽屠宰场设立相关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一、畜禽屠宰场设立的验收申请。(三)、提交基本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土地使用证明。3、规划许可。4、环保部门的环保许可。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旗县发改委 |
√ |
需提供 |
||||
20 |
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畜禽屠宰场设立相关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一、畜禽屠宰场设立的验收申请。(三)、提交基本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土地使用证明。3、规划许可。4、环保部门的环保许可。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旗县自然资源局 |
√ |
需提供 |
||||
21 |
国土资源部门《不动产权证书》 |
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畜禽屠宰场设立相关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一、畜禽屠宰场设立的验收申请。(三)、提交基本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土地使用证明。3、规划许可。4、环保部门的环保许可。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旗县自然资源局 |
√ |
需提供 |
||||
22 |
环保部门环保许可批复 |
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畜禽屠宰场设立相关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一、畜禽屠宰场设立的验收申请。(三)、提交基本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土地使用证明。3、规划许可。4、环保部门的环保许可。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旗县生态环境局 |
√ |
需提供 |
||||
23 |
兽医主管部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畜禽屠宰场设立相关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一、畜禽屠宰场设立的验收申请。(三)、提交基本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土地使用证明。3、规划许可。4、环保部门的环保许可。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旗县兽医局 |
√ |
需提供 |
||||
24 |
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养殖档案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 |
《内蒙古自治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跨省引进动物在到达输入地前15天内,申请人应当持《审批表》向输入地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养殖档案; 2、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免疫有效期证明; 3、跨省引进动物实验室检测报告(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的实验室检测要求出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业局 |
供体动物养殖场(所) |
√ |
需提供 |
||||
25 |
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免疫有效期证明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 |
《内蒙古自治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跨省引进动物在到达输入地前15天内,申请人应当持《审批表》向输入地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养殖档案; 2、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免疫有效期证明; 3、跨省引进动物实验室检测报告(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的实验室检测要求出具)。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农牧局 |
供体动物养殖场(所)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需提供 |
||||
26 |
跨省引进动物实验室检测报告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 |
《内蒙古自治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跨省引进动物在到达输入地前15天内,申请人应当持《审批表》向输入地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养殖档案; 2、跨省引进动物供体动物免疫有效期证明; 3、跨省引进动物实验室检测报告(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的实验室检测要求出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农牧局 |
供体动物养殖场(所)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需提供 |
||||
27 |
企业实际完税证明 |
申报自治区级龙头企业 |
内农法发[2003]8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二)申报材料:6、企业实际完税证明(由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出具,证明是否欠税)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农牧局 |
企业所在地税务局 |
√ |
需提供 |
||||
28 |
完税凭证 |
赴港澳商务签注企业资格审批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往来港澳地区商务签注登记备案及审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修订)》三、(四)备案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 |
自治区本级规章 |
出入境窗口 |
税务局 |
√ |
企业商务签注资格审批依据 |
||||
29 |
同一人证明 |
变更过户籍主项的申请人证明同一人 |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局、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 |
各级出入境窗口 |
派出所 |
√ |
√ |
严格证件审批工作,有效防止骗领证照 |
无 |
|||
30 |
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
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中的性别变更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一百零六条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旗县市区公安局、公安派出所 |
国内三级医院、公证部门或司法鉴定部门 |
√ |
√ |
√ |
公安厅规定所必需的证明材料 |
无 |
|
31 |
出生医学证明 |
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中的出生日期更正(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办理户口登记时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不一致的情形)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一百零八条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旗县市区公安局、公安派出所 |
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
公安厅规定所必需的证明材料 |
无 |
|
32 |
能证明本人实际出生日期的相关原始资料 |
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中的出生日期更正(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形)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一百一十条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旗县市区公安局、公安派出所 |
√ |
√ |
√ |
公安厅规定所必需的证明材料 |
无 |
||
33 |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 |
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中的出生日期更正(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情形)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一百一十一条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旗县市区公安局、公安派出所 |
组织人事部门 |
√ |
√ |
√ |
公安厅规定所必需的证明材料 |
无 |
|
34 |
民族部门出具的民族证明 |
民族变更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一百一十五条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旗县市区公安局、公安派出所 |
民族事务部门 |
√ |
√ |
√ |
公安厅规定所必需的证明材料 |
无 |
|
35 |
房屋产权证明、同意证明、关系证明 |
户口迁移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八十四条迁入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迁入直系亲属家中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证明;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随迁人员,还应当提供关系证明。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公安局户籍窗口 |
房产局、居民所属单位出生证明出具单位 |
√ |
√ |
√ |
为居民迁移户口提供依据 |
||
36 |
人才交流中心存档证明 |
大中专学生落户 |
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内公办【2016】264号第九十四条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在就(创)业地、居住地,原籍申请落户,旗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公安派出所办理。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后,户口不得长期留在学校集体户上,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必须从学校或原籍迁往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户口迁往其经常居住地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原籍。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公安局户籍窗口 |
人才交流中心 |
√ |
√ |
√ |
为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提供依据 |
||
37 |
成交公证书 |
建设用地批准书,采矿权新立 |
内蒙古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自然资源局 |
司法局公证处 |
√ |
√ |
||||
38 |
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
采矿权新立、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申请 |
内蒙古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自然资源局 |
申请单位及申请单位的开户银行 |
√ |
|||||
39 |
三合一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地质报告) |
采矿权新立、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申请 |
内蒙古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自然资源局 |
第三方设计公司 |
√ |
|||||
40 |
部门联审意见单 |
采矿权新立、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申请 |
内蒙古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利局、所在地乡镇政府 |
√ |
|||||
41 |
2000坐标对照表 |
采矿权新立、变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申请 |
内蒙古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自然资源局 |
第三方测绘公司 |
√ |
|||||
42 |
俩人亲缘关系证明(有户口簿或身份证可证明的不开具) |
公积金支取、贷款 |
内建金(2014)658号 |
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公安局派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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