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来源: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9-18 11:1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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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察右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进行行业管理。

2、拟订全旗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有关公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3、贯彻执行上级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办法及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

4、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落实房屋预销售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旗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5、指导全旗建筑活动,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管理城镇建设档案。

7、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全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8、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建筑节能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10、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全旗实际,研究制定或草拟相应政策,地方性法规,制定落实措施,负责组建城市群众防空组织,并将群众防空组织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政府防空救灾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教育,开展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知识宣传及培训,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和防灾演练演习;负责利用防空防灾通信、警报设施和信息化网络平合为平时抢险救灾提供服务。

11、组织指导培训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拟订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2、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13、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4-6204872

监督电话:0474-6204872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呼满公路路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邮箱:cyhqcj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布和

察哈尔右翼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其职能分别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起草涉及全局综合性和重要文稿,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财务收支管理和内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治理、新闻宣传、文书档案、审批档案、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管理机关总务后勤;指导基层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工作。

电话:0474-6204872

(二)施工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程序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备案;指导建筑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协调质监站、安检站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管,参与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负责施工企业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动态监管: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

电话:0474-6204872

(三)市政公用管理股

负责市政建设项目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管理全旗城镇供水、节水,燃气、热力排水、市政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建筑节能和技术推广;草拟市政建设项目文稿和编制市政建设项目建议书;指导实施市政工程项目专业技术标准、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市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储备和上报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备案、筛选、审査、报批等工作。

电话:0474-6204872

(四)村镇建设股

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协调、指导自治区和市级示范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和推进城镇化工作;指导、协助各苏木乡镇做好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资金争取。

电话:0474-6204872

(五)人民防空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旗人民防空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旗防空袭方案和设施计划,拟订人民防空疏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订防护、应急抢修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依法承担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程序对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组织指导城镇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组建城镇群众防空组织,并将群众防空组织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政府防灾救灾活动;组织实施人民防控教育,开展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知识宣传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和防灾演练演习;承担全旗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负责管理人防国有资产和物质;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

电话:0474-620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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