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司法局机构职能
来源: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10-16 09: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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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翼后旗司法局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旗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旗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负责旗政府各部门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监督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74-6208992

监督电话:0474-6208992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信访楼四楼

单位邮箱:cyhqsf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曹雪峰

察哈尔右翼后旗司法局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其职能与联系电话分别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协调日常工作;编制局机关的经费预决算、基建投资及装备计划;统一管理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装备等。

联系电话:0474-6208992

二、法治宣传教育股

负责拟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地区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负责全旗日常性的法律宣传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专项宣传工作指导全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基层基础股

指导全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订全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起草和制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会矛盾排查治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单位培训和考核工作;管理、指导全旗司法助理员和组织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电话:0474-6203688

四、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拟订全旗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旗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全旗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本人申请或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电话:0474-6200148

五、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指导监督检查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试试去矫正和工作发展规划;拟订社区矫正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指导审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指导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电话:0474-6285260

六、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法制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负责上级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综合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府法制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宣传工作;负责法制信息的汇总、发布和上报工作。

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受旗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和案卷管理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指导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对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负责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负责组织、督促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负责法律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上级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和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

电话:0474-6285260

察哈尔右翼后旗司法局下设九个司法所:白音察干司法所、土牧尔台司法所、红格尔图司法所、当郎忽洞司法所、乌兰哈达司法所、贲红司法所、大六号司法所、锡勒司法所、建材化工园区司法所。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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