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是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察哈尔右翼后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局。
旗审计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旗审计工作。负责对旗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旗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旗长提出年度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旗委、旗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旗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委、旗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旗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旗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苏木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旗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自治区投资、市政府和旗政府以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旗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旗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苏木乡镇、旗直个部门及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旗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我旗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上级审计机关和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旗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指导审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资源环境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重大政策稽查审计股。
联系电话:0474-6201569
单位地址: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雁湖街北
单位邮箱:cyhqsj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巴特尔
察哈尔右翼后旗审计局内设10个职能股室,其职能与联系电话分别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督查、保密、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会议材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编报全旗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电话:0474-6201569
(二)法制审理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电话:0474-6201569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旗行政机关和旗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旗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0474-6201569
(四)农业审计股。负责审计旗政府管理和受旗政府委托管理的农牧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农林水利专项资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电话:0474-6201569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对旗政府投资和以旗政府负责为主的经营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财政出资的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与相应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组织相关专项投资审计和审计调查。
电话:0474-6201569
(六)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审计由旗政府主管部门和受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政府管理的社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电话:0474-6201569
(七)资源环境审计股。负责审计由旗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独立或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上述审计业务等工作。
电话:0474-6201569
(八)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对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编制全旗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审计计划、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旗国有金融机构和旗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责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依授权审计中央、自治区及市驻旗金融、保险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审计国际组织给我旗贷款、拨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旗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资产、负责、损益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电话:0474-6201569
(九)经济责任审计股。起草旗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承担旗委、旗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旗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旗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电话:0474-6201569
(十)重大政策稽查审计股。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市以及旗提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就业、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电话:0474-62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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