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局(以下简称旗水利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察右后旗水利局是察右后旗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负责全旗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等主要职责。近年来,我旗水利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水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进一步丰富,水利投资明显增加,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民生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利抗灾减灾取得显著成绩,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水利改革不断深化,行业能力得到增强,有力地保障了国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旗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旗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流域水资源规划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旗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旗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全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与质量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察哈尔右翼后旗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苏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调查处理并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安全事故。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旗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
(十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信访、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四)与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旗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
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旗水利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约用水,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联系电话:0474-6202606
监督电话:0474-6202606
单位地址:察右后旗白镇汽配城办公楼四--五层
单位邮箱:cyhqsl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治国
察右后旗水利局目前有2个内设机构,辖7个事业单位。
其中,2个内设机构为:
(一)业务监理股及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承担有关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普法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4-6202606
7个事业单位为:
(一)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为机关提供服务保障,主要承担机关综合事务服务、重大会议、重要活动保障相关工作。
2.承担机构档案管理,水利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和数据信息的收集管理,公共结构节能、信访以及办公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3.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安全事故。
4.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里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5.负责全旗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参与质量工作考核。
6.协助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察哈尔右翼后旗水资源保护服务中心
察哈尔右翼后旗水资源保护服务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
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参与拟订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承担全旗水资源普查与评估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宣传水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推进全民节水行动,参与研究制定全旗水资源相关政策。
2.推进生态治理项目实施和综合治理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
3.参与河流、湖泊采砂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参与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
4.负责全旗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参与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协助实施:协助开展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
5.承担节约用水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全旗农业节水、城市节水、企业节水、家庭节水工作,促进节水型社会发展:协助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协助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6.参与全旗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和超采区治理工作、承担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支撑工作。
(三)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服务站
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站,为旗水利
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参与拟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以及水利稽察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3.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按规定权限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承担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及质量事故调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4.负责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护。
5.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参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对全旗水库枢纽水利设施及保护范围的开发,负责实施水库枢纽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负责水库工程正常维修养护、安全检测等相关工作;参与编制实施各水库灌区灌溉配水方案及水库防洪抗旱工作。
(四)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土保持工作站,为旗水利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技术安撑工作
3.承担全旗水土保持规划监督实施和考核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察哈尔百翼后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挂察哈尔右翼后旗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和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新技术推广中心牌子,为旗水利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考核等有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有关事务性工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管理监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有关辅助性工作和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旗水利局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
(3)参与全旗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方案编制;协助落实综合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4)承担山洪灾害防治、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情、雨情等信息收集整理、水旱灾害统计、水旱灾害防御效益评估工作。
(5)承担全旗水旱灾害防御通信、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雨水情检测和预警的相关工作。
(6)承担水利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完成本地农牧区水利灌溉实验研究,组织管理实施农牧区水利建设项目中的科研项目。
(7)负责水利新型建筑材料、节水灌溉等技术产品的推广与应用。
(六)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察哈尔右翼后旗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水保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相关工作。
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开展水利水保工程建设。
3.负责对水利水保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提供技术支撑,协助主管部门就水利水保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等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对水利水保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变更审查或审核、报批工作。
5.为水利水保工程的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事宜提供服务保障。
(七)察哈尔右翼后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察哈尔右翼后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服务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旗域内农村牧区饮水工程设施的运行、保护和水资源配置工作,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全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
3.配合设计部门编制全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及单项工程的前期工作。
4.向主管部门汇报水量、水价、水费及其他情况。
5.开展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知识培训,加强供水工程队伍及能力建设。
6.编制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计划,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农村牧区饮水工程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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