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教育体育局机构职能
来源: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8-28 09: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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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后旗教育体育局是察右后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教育体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进程;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贯彻实施;适时调整教育布局。综合管理旗内所辖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的招生计划;管理本旗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和专业设置。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及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所辖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本旗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等工作;组织教育教学研究。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74-6202358

监督电话:0474-6202358

单位地址: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文卫路校园街

单位邮箱:hqjyjzhb@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韩富海

察右后旗教育体育局内设七个股室,下设四个中心,其职能与联系电话如下:

一、内设结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宣传、安全、保密、保卫、信息、信访、对外联络、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工作会议的组织、起草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工作;

4.负责宣传报道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动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全旗教师队伍及中小学生思想状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学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5.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

电话:0474-6202358

(二)师资人事股

1.负责全旗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任免,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组织指导全旗各级各类校长和干部队伍培训;参与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

4.负责教师交流、调配和管理工作;

5.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

6.负责党员发展和党组织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宣传工作及普法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和督办工作;

7.负责校、园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8.负责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工作;

9.指导全旗教育系统社团组织、工会、妇联依章开展工作;

10.负责全旗教育系统的普法、依法治教工作。

电话:0474-6201574

(三)基础教育股(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牌子)

1.综合管理和指导全旗基础教育(含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基础教育和扫盲)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课程计划,推进课程建设及课程改革;指导全旗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的基础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

3.负责规范全旗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和指导学校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令、法规和推进教育改革、素质教育的完成情况;

4.统筹协调全旗中等职业教育、民族中等职业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职业指导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

6.宏观指导全旗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7.指导全旗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8.负责全旗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招生、学籍管理及初中毕业证书的验收发放等工作;负责协助普通高中的招生、考试工作;

9.负责指导全旗基础教育的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10.负责推广普通话等语言文字工作;

1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的征订,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征订和调配工作;

12.负责全旗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电话:0474-6201676

(四)计划财务审计股

1.负责局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全旗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编制、审核教育经费预、决算计划,统计和监测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所属单位预算计划执行,检查监督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指导所属单位完善内部监督审查制度;

3.依法开展对校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期内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突发性审计;

4.承办学校的设置、撤并、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批工作;

5.负责制定全旗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6.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制定行业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7.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与基建维修的各项工作;

8.负责全旗教育系统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电话:0474-6201637

(五)校舍安全办公室

1.在旗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开展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

2.负责对全旗中小学校舍建设中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

电话:0474-6201695

(六)督导监察室(察右后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育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全旗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察右后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防腐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维护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反对行业不正之风。

电话:0474-6586591

(七)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股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健康教育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活动。参与指导相关专业师资、教材及课程建设。承担全旗校园足球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电话:0474-6201266

二、下设机构

(一)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承担中小学、幼儿园、职高学校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研究指导、学科教学改革实验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价工作;

3.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标准,开展编制旗级相关标准和要求等工作;

4.承担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培养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完成各级各类教师和校长培训任务;

5.成旗委、旗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电话:0474-6201537

(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旗群众体育工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等。

2.制定察右后旗新时代学校体育、劳动教育、体育、美育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安排好全旗学校各项体育竞赛活动组织、编排、安排、协调等相关工作。

3.建立健全“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做好学生防近视工作。

5.做好学生常规体检、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预防工作,保障学校营养餐安全、健康。

6.落实好劳动教育相关政策、制度、措施,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和实践基地建设。

7.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好学校第二课堂教学。

8.制定我旗青少年校外活动规划、指导校外建设、健身、娱乐、学习、艺体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9.成旗委、旗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电话:0474-6201266

(三)招生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按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保管、保密工作,确保各类招生考试顺利进行;

2.负责对各类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读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考的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实施普通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生电子档案基础数据的信息采集、确认和考试工作;

4.负责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数据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5.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及通用技术科目实验操作考查)报名考试工作;

6.负责中考、内高、内初报名、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

7.负责组织并指导成人高考报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

8.负责牵头协调全旗标准化考点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

9.组织实施好考区的考务工作,做好对实施考试考点的各项考务工作检查,审查各学校聘选的监考工作人员,特别是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对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英语听力设备、屏蔽器调试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10.与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做好考试工作,特别是做好保密室的设备配备,制度制订,试卷的安全押送、存放和分发工作;

11.为考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12.完成旗委、旗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电话:0474-6205644

(四)教育技术与实验教学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的方针政策,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制定适合本地区新时代教育技术、中小学实验室、 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的标准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实施教育城域网规划运行维护和中小学校园网络建设, 协调各部门加快教育现代化发展步伐。

3.制定现代教育技术、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各类功能教室评价体系,促进各类设施设备全面高效应用。

4.协助全局完成现代教育技术、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年度设施设备购置工作。

5.开展面向新时代现代教育技术、网络、实验、图书管理等教学研究及全旗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管理员和设备管护员、实验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业务培训,提高装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6.开展新时代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图书在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的推广,推选优秀研究成果参加相关评审工作。

7.完成旗委、旗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电话:0474-620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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