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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护城区绿化树木严禁故意损毁树木行为的通告
来源:察哈尔右翼后旗园林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30 08:38 作者:察哈尔右翼后旗园林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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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沿街商铺经营者:

我地气候条件较为特殊,干旱多风、自然环境严酷,城区每一株绿化树木,都要经过选苗、栽植、浇灌、养护等多道工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才能存活生长,来之不易。行道树、沿街绿化树木既是城市的风景线,也承担着防风固尘、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是全体市民共同的生态财富。

近期巡查发现,部分沿街商铺经营者为方便经营,存在私自折枝、剥皮、损伤根系、擅自修剪、损毁门前行道树等行为,人为破坏绿化树木,严重违反园林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乌兰察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损毁城市树木花草,不得私自对树木进行截干、修剪、伤根等破坏性行为。沿街商户不得以经营、采光等理由,自行处置门前公共绿化树木。如树木生长确实对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可向我中心反馈,由我中心现场核查后开展专业处置,严禁私自损毁树木。

在此呼吁广大居民、沿街商户自觉提高生态保护与法治意识,爱护身边一草一木,共同守护城区绿化成果,不实施折枝、刻划、刨根、倾倒有害污染物等损害树木的行为,积极参与绿化保护。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主动监督、积极举证,发现毁绿损绿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园林监督举报电话:

1.旗园林服务中心举报电话:18247428118、18047421119

2.绿化养护公司举报电话:13947405784、13284818498

今后,我中心将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对查实的故意损毁树木行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要求,责令停止侵害、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树木死亡等重大后果的,将移交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保护绿化,人人有责。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携手营造绿色、整洁的城市环境。

察哈尔右翼后旗园林服务中心

2026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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