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切实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积极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已将二轮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正式纳入公安车管系统,新购电动自行车及以前上过牌照的车主即日起,速去察右后旗交管大队登记备案。
一、上牌服务点位详情
序号 |
网点名称 |
网点类型 |
网点地址 |
1 |
察右后旗交管大队 车辆管理所 |
公安交管服务点 (正式、临时号牌) |
察右后旗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 |
2 |
察右后旗交管大队车管所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 |
公安交管服务点 (正式、临时号牌) |
白音察干镇农林路商铺 |
3 |
察右后旗小刀电动车专卖店(农林路店) |
带牌销售服务点 (正式号牌) |
白音察干镇农林路商铺 |
4 |
察右后旗雅迪电动车专卖店(农林路店) |
带牌销售服务点 (正式号牌) |
白音察干镇农林路商铺 |
5 |
察右后旗新日电动车专卖店(农林路店) |
带牌销售服务点 (正式号牌) |
白音察干镇农林路商铺 |
6 |
察右后旗台铃电动车专卖店(农林路店) |
带牌销售服务点 (正式号牌) |
白音察干镇农林路商铺 |
可办业务: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注销登记、转让登记。
二、上牌所需材料
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提前准备齐全以下材料,确保业务高效办理:
1. 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 电动自行车原厂合格证书、整车出厂合格证;
3. 车辆正规购买发票(原件);
4. 代办办理的,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车主授权说明;
5、当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注:登记人需年满十六周岁(含)的电动车所有人,无以上购车凭证的,由所有人对车辆来源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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