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十分严重
▼▼▼
由于货车超载
导致车辆制动失灵
引起车辆侧翻、追尾的事故
并不少见
对于超载超限车辆
察右后旗交警绝不放过

下面典型曝光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6年4月24日02时15分许,刘某驾驶号牌为蒙B****0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察右后旗辖区S208线299公里处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察右后旗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驾驶员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4月25日01时59分许,秦某驾驶号牌为蒙B****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国道208线285公里处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察右后旗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驾驶员贾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超载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一、公路客运车辆超载
- 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货运机动车超载
- 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强制措施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四、运输单位及主管人员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零容忍”
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不是为了处罚
而是为了防止引发交通事故
察右后旗交警再次提醒
恪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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